卖房有风险 二手房交易预防风险有四招

转载自:房天下时间:2016-10-10 17:351263人浏览

各城市先后宣布 限购限贷 政策,很多地区的 房产交易 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。 购房 者也立马“抬头挺胸”要求,甚至直接违约。这对卖方来说极其不利。在买方市场中,卖房会有哪些风险?卖方该怎么避免这些风险的产生呢?

卖房子存在什么风险?

1、房子 挂牌 后卖不出去;

2、买方价格压太低;

3、买方毁约;

4、买方 购房 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,不能履行合约,交易终止;

5、自己不想卖房了,要赔偿巨额 违约金 ;

6、 二手房交易合同 签订后,银行不放款(买方因素);

7、房子已过户,尾款拿不到。

如何预防卖房风险?

1、明确 挂牌 期限

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 中介 公司予以 挂牌 出售。卖方在 挂牌 时除了要商定 挂牌 价格,还应该确定好好委托方式和 中介 挂牌 的期限,从而避免房子一直卖不出去的风险。

此外,有些 中介 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 中介 人员先付 定金 把房子定下来,但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,卖房人应该提前说明情况,如果不允许此类情况发生,需与 中介 进行约定。

2、谨收 定金

① 二手房交易流程 进行到议价过程的时候, 中介 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。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,则从 中介 处签收 定金 。

但很多 中介 公司会要求由自己保管 定金 ,卖方对此要慎重。因为此时会发生一种情况:房子卖了, 定金 转为 佣金 倒也算了,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 定金 时, 中介 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。

② 定金 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,交付卖方的金钱,具有契约上的效力。您收下 定金 后,若买方反悔,则您有权没收 定金 ;

反之若卖方(您)反悔,则必须加倍退还。所以,收取 定金 的时候一定要对 定金 比例进行把握。

3、谨慎签约,预防问题

①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,好在合同中写下来;

②主动提供“三项证明”:如有共有人,须提供 房屋共有人 同意出售的证明;如有抵押,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 房屋抵押 权人的证明;如该房已经出租,则提供房屋 承租人 放弃 优先购买权 的书面证明;

③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 挂钩 ,确保在 房屋过户 前后拿到房款。

4、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

签约时,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,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。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,如在 房屋过户 后、银行放款之前,买方取消了贷款,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,故卖方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。

以上四点是卖方在卖房的时候必须注意的事情。在实际的卖房过程中,再善良的买方都会议价、砍价,更不要说其他情况了。所以,要想不吃亏,卖方至少要做到以上四点才行。

97

转载自:房天下
97

小程序

微信扫码,查看优惠

APP

下载安家GO APP